江西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备案号:赣建兴市招字【2025】第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已由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 以 2505-360732-07-02-55952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程水村,一期用地的北侧、东侧和南侧。
2.2建设规模与内容:①一期工程主体10000 m3/d处理设施保持不变,新建细格栅及沉砂池、混凝沉淀池、生化池等
一、二级主体处理设施,规模为10000 m3/d。
②新建深度处理设施,规模按两期总体考虑,对一期工程和提标及扩容项目二级处理设施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使出水各项指标能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深度处理设施规模为20000 m3/d。
③新建消毒计量池,规模按两期总体考虑,规模为20000 m3/d。④新建污泥处理设施,规模按两期总体考虑。原污泥脱水间可作为辅助用房,新建污泥脱水系统,要求污泥含水率≤60%,建设规模按污水处理能力20000m3/d配套。⑤对一期氧化沟改造,改善污水短流的情况。⑥其他配套辅助设备、设施等。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工艺设备、自控工程、电气工程、总图工程、绿化工程和厂区工艺管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的设计;相关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设备和自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含甲供设备);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设备单机调试及联动调试、指导竣工试验、相关技术检验(检测)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各阶段的相关手续办理,满足招标人的运行、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