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全体职工工作服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全体职工工作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426)采购公告,现将原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无“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原文:无“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现文:补充“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致: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全体职工工作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426)采购期间,未被列入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