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修县察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
永修县察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察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2.2招标规模:治理山洪沟总长 6.12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1.2km;岸坡整治总长3.92km(其中M10浆砌块石挡墙护岸1.80km,干砌块石护坡长1.03km,联锁式生态砌块护岸(坡)长1.09km);新建混凝土防汛道路长2.07km;排洪渠整治长0.46km;新建下河踏步10座拆除重建灌溉闸1座。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872.58万元。
2.3计划工期:约201日历天。即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其中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国债资金部分的施工任务。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注:本条款所致其他工程项目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已签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