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涉河道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涉河道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X-202508061)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涉河道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起自静王路收费站南侧(不含静王路互通),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王官屯村、唐官屯镇,止于津冀省界九宣闸(含大张屯互通),路线长度约27.4公里。全线原位改建互通立交3座。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路基宽度33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路面结构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标准轴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涉河道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4817)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涉河道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设计方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完成过一项水利工程(工程内容含河道护坡工程)的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工程内容含河道护坡工程)的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
2、投标人如独立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水利工程(工程内容含河道护坡工程)的设计业绩和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内容含河道护坡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
(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工程内容含河道护坡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质量合格。注: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工程完工时间为准。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5)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