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厦门方信-公开招标-FX2025-SH174-全自动血小板抗体检测分析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厦门方信-公开招标-FX2025-SH174-全自动血小板抗体检测分析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FX2025-SH174全自动血小板抗体检测分析仪等设备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76.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全自动血小板抗体检测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预算:76.5万元,项目内容:全自动血小板抗体检测分析仪1台、红细胞寿命测定呼气试验仪1台、恒温干式融浆仪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