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厂配电设备改造工程(第一批)初步设计项目公告
水厂配电设备改造工程(第一批)初步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水厂配电设备改造工程(第一批)初步设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货物 R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水厂配电设备改造工程(第一批)初步设计项目
1.2项目编号:JS-2025-FW-0008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
1.4采购代理机构:/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1.6最高限价: 235866.27元元
1.7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6个权属单位,共11个子项,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0kV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改造,10kV和6kV高压开关柜、10kV变压器、380V低压配电屏、同步电机励磁装置、刀闸操作箱更换等。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承包人负责水厂配电设备改造工程(第一批)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方案编制、修改及比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组织各专项评审;负责向供电部门办理用电咨询及报装手续,并取得供电部门的批复;负责设备材料技术要求编制,第三方检测技术要求、方案及预算编制,并配合后续EPC、设备采购等相关招标工作;负责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相关征询、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R服务期为总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同步征询供电部门意见;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2.3地点:¨建设地点¨交货地点 R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R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本项目国家和所属地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设计标准等相关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必须满足相关审批部门及评审专家有关要求。
3.必须满足后续EPC、设备采购等招标需求。
2.5其他:R安全目标如下:无安全事故发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R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R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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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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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5)其他要求:(按采购文件填写注意事项规定进行填写)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