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平流沉淀池零动力浮渣去除项目项目公告
平流沉淀池零动力浮渣去除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平流沉淀池零动力浮渣去除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址: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厂址: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2.2建设内容:对江东污水厂浮渣收集井回水管道进行改造,在撇渣装置协动下将浮渣收集井回水流至高效沉淀池提升井处,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3工期:15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5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最高投标限价:91734.3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887.16元)。超过限价单价和限价总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8月18日至今5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1个(提供业绩证明);
3.4投标人需完全响应第五章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