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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8 数据编号: 911835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业废水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DDLSJY-HW-ZBGS_WHRJ-140-2025-010
公告发布时间:2025-08-18 17:51:00
项目名称: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业废水系统采购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08-22 17:00:00
阅读:55次
截标/开标时间:2025-09-01 08:3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

一、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业废水系统采购
1.2采购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淮河能源燃气发电(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业废水系统采购。
2.2采购编号:GN2025-12-6026 。
2.3项目概况:淮河能源集团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新建2台45万千瓦级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及其全部配套辅助设施。
2.4交货地点:芜湖市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2026年6月30日前到场。
2.6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业废水系统及其相应要求的附属设备、随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供货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若为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应答的,应提供其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应答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有两项9F及以上燃机发电项目或者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同类型设备的合同业绩(同一项目的不同台套设备只算一项业绩)。注: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证明,且合同中应体现相应的设备型号、规格及参数。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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