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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9 数据编号: 912183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资审公告

 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08-18 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更换安装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秭归县归州镇、水田坝等11个乡镇
3、建设规模:更新秭归县三峡库区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高耗能、低处理率的曝气系统、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脱泥系统等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后处理设备能耗下降15%,人工成本和维修成本降低30%,污水处理合格率100%,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
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更换安装、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等。
5、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预审申请,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证书或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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