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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9 数据编号: 913176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19〕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二期设备(含配套设施、配件辅材等)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含二次搬运)、保险、安装(含吊运)、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的供应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886.93万元。
2.3项目地点:位于S329射阳河大桥西,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东侧,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2.4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接过新建规模达到15万吨日及以上水厂(或净水厂)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3.1.1。
注: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业绩,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能够明确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内容等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1.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5设备品质要求: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符合招标需求、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标准、文件等,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公告的媒介

9.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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