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遵义市高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人: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方有谊
报价:18469000.1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邱芳
报价:18412014.9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化工建设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陈丽琪
报价:18385006.81元
公示期:2013.1.24-2013.1.26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