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乡(村)人工生态湿地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招商谈判 |
谈判人 |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贵州远志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湖北仁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 |
谈判时间 |
2014年5月20日 15:00 |
谈判地点 |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 |
公示期 |
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3日 |
公示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