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华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83.44901 | 83.549199 | 83.599506 |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吕金德/粤244101126795 | 杨斌/粤244080803377 | 段正华/粤24411123093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水务所)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020-84726265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横江村段水务局
联系电话:020-34818421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水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