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委托,于2014年6月5日就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2014年应急农村饮水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2014年应急农村饮水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4-G1-066-XY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采购一批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设施。
四、首次公告日期:本项目于2014年5月12日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20日(七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14 年6月5日15:30时
评审地点: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韦绍兴、黄剑明、杨音莉、林华、 赵毅(业主代表)
七、中标结果:
A标段的中标人为广西隆林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贰佰玖拾元整(¥588290.00),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
B标段的中标人为广西隆林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柒万零肆佰元整(¥570400.00),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素花 联系电话:0776-2806923
九、说明: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陆素花 质疑电话:0776-2806923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