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文件的规定,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贞丰县沙坪乡沙坪片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招 标 人:贞丰县沙坪乡人民政府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4年06月03日下午14:3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毕节市欣源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得 分: | 96.79 |
中标价: | 6310455.70 元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标 | 项目经理: | 张弛 |
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 | 得 分: | 94.66 |
中标价: | 6311386.62 元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标 | 项目经理: | 谢永灿 |
中标候选人: | 黔南州水电机械化工程队 | 得 分: | 94.14 |
中标价: | 6311434.22 元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标 | 项目经理: | 袁仲乾 |
中标结果公示期:2014年06月13日至2014年06月16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监督投诉(电话:0859—661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