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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沙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园示范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标段一)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4-7-29 14:13: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南沙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园示范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黄阁片区及南沙岛片区)工程(标段一)施工总承包[JG2014-053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武汉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合格
3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4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
6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合格
7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8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总公司 合格
9 广东恒大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10 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合格
11 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合格
12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13 浙江华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14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15 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 合格
16 广州番禺桥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17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合格
18 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19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0 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1 广州市恒嘉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22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23 广东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4 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
25 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 合格
26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合格
27 汕头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合格
28 厦门市政工程公司 合格
29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30 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31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合格
32 广东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33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公示时间:2014-07-29 00:00至2014-07-31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991021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986039 联系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区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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