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于都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号(2014)部门374号]批复,于都新长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潜水排污泵、铸铁镶铜方闸门项目(项目编号:YXCZ2014-YD-X015/1)按照规定进行了询价采购。采购活动于2014年7月9日15:00(北京时间)在于都新长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易大厅举行。经询价小组和采购人确定泰州市隆达潜水排污泵有限公司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单位发现该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且部分技术参数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于2014年8月7日15:00召集询价小组对此项目进行了复审,询价小组复审中发现泰州市隆达潜水排污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且部分技术参数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认定泰州市隆达潜水排污泵有限公司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的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且未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泰州市隆达潜水排污泵有限公司为无效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择日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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