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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紫云县水塘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4-8-25 15:24: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650号)已于2014年08月15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招标人)委托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紫云县水塘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 安市公资交(建)告(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668485.80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代丽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兴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668730.95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光德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元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668861.11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缪征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年 8 月27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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