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3)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及自筹,出资比例为:35%:65%。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原定开标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9:00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之规定,本项目不予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