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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项目-张屯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拟中标

发布时间:2015-12-24 17:57: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工程编码 210283201512041180
工程名称 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项目-张屯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建设单位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建设地点 大连新兴经济区临港装备及海洋工程产业园内(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庄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项目-张屯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中船重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000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 中船重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下浮率:2%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宝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下浮率:1.2%

第三预中标候选人: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下浮率:0.5%
招标内容 庄 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项目-张屯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招标,中标人在中标后与招标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后,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试运行,并取 得相应的运营许可。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对本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待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将达标运行且无任何债务的污水处理厂无条件地移交给庄河市人民政府(庄 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并解除特许经营权
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12月2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7日
填报人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5年12月24日
填报单位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项目周期:自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起30年。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单位名称: 中船重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区: 湖北
电    话: 027-88061817、027-88049016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450号
  Email: ktb_hw_719@163.com
网    站: http://www.hbhwhj.com/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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