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的委托,于2015年12月23日就平马镇合恒村那恒屯道路硬化及排水排污建设等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马镇合恒村那恒屯道路硬化及排水排污建设等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98-ZWY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平马镇合恒村那恒屯道路硬化及排水排污建设等工程
四、首次公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12月18日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4日
六、评审(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3日
评审(谈判)地点:田东县朝阳路8号技术监督局2楼202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梁露、马志青、零龙(业主评委)
七、成交结果:
1、成交结果:
成交人: 广西山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26号二号综合楼六层621号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叁仟玖佰零伍元肆角 (¥883905.40元),
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班明生 联系电话:0776-2990999 13197764870
采购人联系人:零先生 联系电话:13977640400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班明生 质疑电话 0776—2990999 FAX:0776-2990999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