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延津县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次(12、14、17标段)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延津县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51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过认真评审,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XII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滑县通达管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97103.5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大禹塑胶公司 投标报价:1199415.5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三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99452.5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施工XIV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广进塑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82946.6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蓝海水利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03756.32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豫新无塔供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92887.0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施工标XVII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广进塑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63032.9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焦作灏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49255.0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蓝海水利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84922.59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01月0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五、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延津县水利局:0373-7698530
招标人: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037370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谷先生 联系电话:13526888320、1563718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