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资格项目
2 、项目编号: HS 15417G 73-3
3 、采购内容: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资格
4 、用途: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外运及处置
5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6 、谈判日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 、定标日期: 2016 年 1 月 5 日
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和评审意见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北俊、金秀华、李昌达
评审意见:
供应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
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 |
是 |
经评审,谈判小组一致推荐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结果
1 、成交供应商名称: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阳春市合水镇高河村岭脚山
3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梁先生
4 、联系电话: 0662-7208106
5 、成交金额:人民币 340 元 / 吨
6 、本期服务有效期为 6 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7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1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资格
( 2 )数量:一项
( 3 )单价:人民币 340 元 / 吨
( 4 )服务要求:供应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鹤山市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前进路 1 号
联系人: 李 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939900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 35 号二楼 / 江门市华园路 23 号 101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 小姐 / 孙 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202663/0750-3503826
传真: 0750-8202661/0750-3503827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 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