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截洪渠治理工程(一期) —— 泉溪支流、新楼支流截污支管完善工程、江高截洪渠主涌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JG2015-8146]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264 |
258.99 |
270.26 |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容绍晖 (44007469) |
陈子轩 (44012699) |
魏模辉 (44012961) |
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吴健花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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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容绍晖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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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李建荣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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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魏模辉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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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陈子轩 |
通过 |
|
6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汪新平 |
不通过 |
不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序号第八项专业监理人员的要求(给排水专业监理人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不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公示时间从 2016 年 01 月 08 日 12 时 00 分 至 2016 年 01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止 (4 个日历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进波 联系电话: 15800003434
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020-38890841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61300522 联系地址:广园东路广之旅大厦 7 楼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 |
电 话: | 020-37608713 传真:020-37607919 |
地 址: |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七号 |
Email: | gzjl@21cn.net |
网 站: | www.gzjsjl.com |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