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委托,就“乐业县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W(ZD)2015041GBS)组 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W(ZD)2015041GBS
项目名称:乐业县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项目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771-2801938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主任 联系电话:0776-792668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工 联系电话:0771-2801938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6年01月19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乐业县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FW(ZD)2015041GBS
三、采购人: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
六、评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
七、评标结果: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唐云霏、姚前、廖颖菡、莫少荣、黄剑明。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项目联系:
招标人: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地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路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776-792668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负责人:曾工 电话:0771-2801938 传真:0771-282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