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安华光( 2015 )招字第 006 号
寨里镇集镇供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引水主管)工程,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上午 8 时 30 分 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现场随机抽取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寨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光泽县寨里镇 联系人: 曾 先生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新浦东路 2 号桂溪名都 6 楼
电 话: 13850997689 联系人: 史 先生
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884735 元 ;工期: 18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誉洲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884935 ;工期: 18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闽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885737 元 ;工期: 180 日历天
四、被确定为废标投标单位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格文件(明评);文本中所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隶属单位职工证明已过期,不符合投标人资质条件 11.1.7 要求 福建江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文件(明评);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为废标处理。 |
六、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请于公示期时间: 2016 年 1 月 25 日起 至 2016 年 2 月 6 日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向监督机构反映,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监督机构名称:
部门名称:光泽县水利局 电话: 0599-795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