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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里市供水三期(净水厂)工程项目设备采购BEWG2015-KLIII06-S:污泥处理设备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1-27 17:36: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工程项目名称

贵州凯里市供水三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 BEWG2015-KLIII06-S :污泥处理设备

招   标   人

北京北华中清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25

开标地点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38.28

商务分  

60

总    分

98.28

报   价(元)

1638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技术分

37.52

商务分  

46

总    分

83.52

报   价(元)

1881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分

21.90

商务分  

60

总    分

81.9

报   价(元)

1648840

公   示   期

2016-1-27

2016-2-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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