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预制一体化泵站购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 HPC2015 货字 157 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HPC2015 货字 157 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预制一体化泵站购置项目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联系方式: 0774-513782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 A 座 6 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曾诗惠 0774-33069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工作服务期(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日历日,“月”均指自然月,“年”均指 365 日历日):
结合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度分阶段供货和调试安装。
( 1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2 )安装调试期: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书之日起 12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 3 )质保期: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4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更换的零配件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应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发生的零配件损坏,乙方应该应免费进行修理,更换零配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招标范围:预制一体化泵站购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1 个标段。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 26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 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 2016 年 01 月 07 日
中标日期: 2016 年 02 月 29 日
总中标金额: 428.880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 ( 万元 ) |
1 |
广州中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null |
428.8808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卢晓敏、胡巧思、吴虹颖、杨瑞兰、刘文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污水 1 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 1 座,铺设 DN400-800 污水收集管网 20.571km (其中 DN400 污水管长 12.835km , DN500 污水管长 3.363km , DN600 污水管长 1.438km , DN800 污水管长 2.935km )以及 DN400 排放管长 2.5km 的尾水排放管。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4895000.00 元。
工作服务期(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日历日,“月”均指自然月,“年”均指 365 日历日):
结合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度分阶段供货和调试安装。
( 1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2 )安装调试期: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书之日起 12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 3 )质保期: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4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更换的零配件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应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发生的零配件损坏,乙方应该应免费进行修理,更换零配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招标范围:预制一体化泵站购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1 个标段。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预制一体化泵站购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HPC2015 货字 157 号 | ||||
采购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774-3306906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59-77728941 ) |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774-5137829 ) | ||||
开标时间 |
2016 年 0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与授权 |
评委组成( 5 人):卢晓敏、胡巧思、吴虹颖、杨瑞兰、刘文芳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 年 02 月 01 日 8 时 30 分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 年 0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 ||
拟中标人 |
广州中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中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288808.00 元 | ||||
工作服务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850000.00 元 | ||||
工作服务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黉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803000.00 元 | ||||
工作服务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质疑和投诉 |
竞标人可以自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本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异议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 1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8832896 | ||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