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东联 2 号线南段(山王殿至东城大道)给水管道工程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 年 2 月 25 日 上午 9 时 00 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金城大酒店 15 楼会议室 | ||
遵义市天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彭逊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报 价 |
6468782.99 元 | |
总 分 |
98.27 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市新蒲新区东联二号路(东城大道至礼仪坝段)道路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 ||
贵州华厦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何立楷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报 价 |
6463088.60 元 | |
总 分 |
85.96 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思南县经济适用住房二次供水管道安装工程 | ||
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卢德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报 价 |
6473198.45 元 | |
总 分 |
84.93 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蓬安县园区新区 1 平方公里路桥建设项目应家坝桥梁及道路工程 | ||
公 示 期 |
2016 年 2 月 25 日 |
至 |
2016 年 2 月 29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