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莲花大道建设工程给水项目和排污管道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侯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16 年 3 月 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7 日 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中原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投标价(元) |
21243414.99 |
21447095.23 |
21460096.09 |
项目负责人 |
朱静武 |
王锦虎 |
黄先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 ): 海丰县城莲花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 : 高 先生 ;
联系电话 :0660-6622202;
招投标监督部门:海丰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 :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
联系电话 :0660-6608036;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 |
电 话: | 0791-88329676 18607932222 |
地 址: | 北京东路兆丰大厦A座12楼 |
网 站: | http://www.weilegroup.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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