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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平塘县黑沟水库工程CⅡ标段玻璃钢管、PE管管材采购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3-3 17:47: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工程项目

平塘县黑沟水库工程 C Ⅱ标段玻璃钢管、 PE 管管材采购

招 标 人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2-29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沁阳市汇龙实业有限公司

主观分

14.14 分

客观分

74.44 分

总分

88.58 分

供货负责人

李兰州

报价(元)

¥ 1,965,26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顺黔中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主观分

10.58 分

客观分

70.40 分

总分

80.98 分

供货负责人

崔德山

报价(元)

¥ 1,967,612.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沁阳市锦阳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主观分

11.25 分

客观分

69.48 分

总分

80.73 分

供货负责人

李慧霞

报价(元)

¥ 1,966,742.00

公 示 期

2016 年 03 月 03 日

2016 年 03 月 07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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