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贵州新蒲经开区挑水河河道整治及防洪工程项目截污沟排水工程一标段勘察 | ||
招 标 人 | 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2月2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 | ||
项目负责人 | 何家明 | ||
报价 | 160000.00元 | ||
得分 | 76.8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市汇川区红河西路道路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徽 | ||
报价 | 164000.00元 | ||
得分 | 54.9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锦屏县城聚龙滩污水处理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徐泰松 | ||
报价 | 165600.00元 | ||
得分 | 46.35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贵阳经济技术开区开发大道道路拓宽工程 | ||
公 示 期 | 2016年 3 月 8 日 | 至 | 2016年 3 月 10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