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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水城县玉舍镇城镇供水一期工程(玉舍水库至海坪、野鸡坪段)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3-10 17:21:0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玉舍镇城镇供水一期工程(玉舍水库至海坪、野鸡坪段)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六盘水野玉海山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2.54

商务分

78.58

总 分

91.12

项目经理

孙忠良

报 价(元)

33225213.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9.18

商务分

69.21

总 分

78.39

项目经理

吴光兰

报 价(元)

33100737.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分

9.32

商务分

68.66

总 分

77.98

项目经理

王荣

报 价(元)

33841534.00

公 示 期

2016 年 03 月 10 日

2016 年 03 月 14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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