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庐阳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依据庐阳区2015-2017年市政监理工程定点单位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市政监理工程定点服务合同等有关计轮次的约定或规定,现将“合肥市庐阳区排水管网应急处置工程监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排水管网应急处置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2016LYFB0069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中签单位须按照业主要求,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完成合肥市庐阳区排水管网应急处置工程监理服务等。
四、项目概算:2.64万元
五、定点库类别:市政监理
六、业主单位:庐阳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18110912086
七、中签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13966734970
本项目信息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公告形式公开发布,请中签单位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主动与业主单位对接,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非业主方原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签资格。根据我区定点库管理办法:“定点单位中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签资格,确有特殊原因放弃的,应当书面陈述充足理由,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定点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中签资格的,将取消定点资格,履约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招标项目,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公管局。”
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0551-65699725。
特此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7日
庐阳区排水管网应急处置工程监理需求
一、概况
1、工程内容
本次拟对庐阳区范围内部分存在问题的污水管道进行点状维修,包括管道破除新建、污水检查井砌筑、管道清淤、路面结构恢复等建设内容。
2、监理内容:实行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的土建、安装、排水及附属工程等全部工程竣工合格为止;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决算初审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管理服务;抽查、核验工程所用的进场施工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数量和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作评估报告、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报表;根据维修工程具体情况,定期召开监理例会,解决相关施工问题;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监理资料;以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3、监理概算: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监理概算约2.64万元。
二、具体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资质及拟任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附表规定。
3、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给排水工程监理业绩,外地企业如中标必须在合肥市设立分公司,且必须按照合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相关规定办理入肥备案手续,并提交办理证明交予采购人审查。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投标人在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驻的总监必须具备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三日内仍未配齐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人员,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取消定点资格,终止合同,并函告市招管局计入不良记录。同时,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5日报告业主,并经业主同意方可,更换后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业主将收取人员审查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审查费10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监理人员审查费5000元人民币。
因排水改造工程工期紧,业主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中标单位配备相应专业、数量的监理人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中标单位配备人员应根据要求到岗到位,在施工过程中旁站时间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否则视为缺岗,将罚款2000元/次,如发现3次,将终止合同,函市公管中心记入不良记录。
监理人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工程决算有审核义务,如工程定案核减金额超过送审价的20%,委托人将扣除监理人全部监理费。
7、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交配备监理人员名单及简历、资格证明。
8、报价及付款:
①、投标单位以费率报价,取费基数为工程造价的百分数。
②、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投标费率×95%,余款为质保金。
10、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
执业资格 |
专业 |
岗位 |
人员配额 |
国家级注册监理 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 |
市政专业 |
现场监理员 |
1 人 |
其他 |
/ |
安全员及资料 |
1 人 |
合计 |
3 人 | ||
1 、所配人员均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2 、安全员需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 |
电 话: | 0531—86114359 |
地 址: | 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1737号(霞景路路口) |
Email: | jnjianli@163.com |
网 站: | http://www.jnjl.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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