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吉大水质净化厂污泥外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珠海吉大水质净化厂污泥外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727FW)于2016年3月17日发布中标公告,现对中标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与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一致,现更正为“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原中标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