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结果公示表
( 公示期:2016年3月28日——2016年3月30日)
项 目 名 称 |
梁平县第二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及污水处理设施 | ||||||||
招标公告编号 |
001006 | ||||||||
招 标 人 |
梁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
联系电话 |
535122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86357523 | |||||||
标段 (合 同 包 )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瑞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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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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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瑞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70.402611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2286965710384 |
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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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梁平县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53222636 | ||||||
梁平县发改委 |
53234519 | ||||||||
梁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
53369331 | ||||||||
梁平县建委 |
53275877 | ||||||||
招标人: 梁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6 年3月2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3月28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