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 193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平坝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委托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平坝区2015年重点饮水工程及沿线集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A1标段夏云镇、天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 138 (号)已于 2016年3月24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碧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3640327.24元 中标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宇 项目经理资质: 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3131519429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3640327.76元 中标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必须完工 项目经理: 杨晓兵 项目经理资质: 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1060904378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3640327.51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钱明武 项目经理资质: 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3060801027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6 年 4 月 5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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