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淡溪镇石龙头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招标人为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 乐清市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 2016年03月29日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16年04月01日 始 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温州巧成建设有限公司 | 1935489.00 | 姚益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商务标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 根据招标文件P18-36.4“一、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详细评审:(10)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的证明,要求“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需完整载明“付款人”的账户信息)的账户信息相一致,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需完整载明“付款人”的账户信息)的复印件”。经专家评定,对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作废标处理。 | ||||
诸暨盛方建设有限公司 | 发现诸暨盛方建设有限公司的商务标中未附其委托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情况说明 | 根据招标文件P20-36.4“三、第三阶段为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可以按商务评审不予通过:(8)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诸暨盛方建设有限公司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 |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 电话: | 13505872226 | |||
投诉受理部门: | ||||||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监督部门: | ||||||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1882618 | ||||||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 ||||||
乐清日盛建设有限公司 | ||||||
浙江锦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丽水市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嵊州和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嵊州玫瑰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浙江坤宇建设有限公司 | ||||||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 | ||||||
丽水市汇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乐清市旭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浙江恒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温州市隆尚建设有限公司 | ||||||
温州市雁荡山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诸暨盛方建设有限公司 | ||||||
苍南县龙港市政工程公司 | ||||||
金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业主: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