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云霄县法院沿国道至金山春污水管道工程
2、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0596-6011881)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0596-2165516)
4、工程交易地点: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5、建设地点:云霄县新城区规划范围内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云霄县法院沿国道至金山春污水管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8、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9、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8:30时
10、第一中标人:福建安顺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3962065元(含暂列金500000元)
建造师:胡少灵 建造师岗位等级:二级
注册证号:闽235131367700
中标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11、第二中标人:福建中衡建设有限公司
12、第三中标人:福建兴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评标委员会名单: 吴长庚、方锦泉、黄秀菊、方丰太、谢河松
14、公示时间:2016年4月13日~ 2016年4月15日
15、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发改局 电话:0596-8528967
16、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 15 份,经审查符合要求14份,不符合要求 1 份。
17、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B证已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6.1.7条款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