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01201507032615 |
工程名称 |
东港商务区填海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综合管廊中水管线安装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东港商务区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拟中标单位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东港商务区填海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综合管廊中水管线安装工程 |
|
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776948.2400 |
元 |
杨义臣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久龙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东港商务区填海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综合管廊中水管线安装工程,分为一期、二期两部分,其中一期包括二横、五横、长江路、一纵、十纵、海湾广场、一环共七条路;二期包括二横、五横、六横、八横、六横与八横连接段、十八纵、二十四纵共七条路。本工程采用给水PE100管,管径为DN100至DN400 。 注明: 1、本清单不包括所有管廊外甩管所涉及到的道路、步行道、绿化带的破坏及恢复、土石方挖填及管道阀门井。 2、本清单不包含图纸中提到的“管线支架尺寸及具体做法以结构图为准”所涉及到的支架。 3、部分内容在节点图上未编号,即可认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本清单不包含电动蝶阀的电源接线。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4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4月25日 |
填报人 |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4月20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