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电话 |
0371-27993230
13937899841 | ||||||
监督部门 |
尉氏县水利局 |
开标时间 |
2016 年 5 月 4 日 9 时 30 分 | ||||||
评标时间 |
2016 年 5 月 4 日 9 时 50 分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控制总价 / 最高限价总价 / 标底总价 |
482500.00 元 | ||||||
标段名称 |
尉氏县 2012 年度第二批和 2013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勘察设计)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监 |
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
投标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480000.00 |
/ |
20 日历天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许昌方圆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481000.00 |
/ |
20 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
481600.00 |
/ |
20 日历天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2016 年 5 月 5 日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三个工作日) |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