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13201604204804 |
工程名称 |
2016年开发区部分市政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
建设单位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建设地点 |
大连开发区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金州新区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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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2016年开发区部分市政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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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1.0000 |
% |
胡筱瑗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下浮 21 % 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 胡筱瑗 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
招标内容 |
包括对海拉尔路、清源街、盘锦街、海城街、兴城街、英特尔区域、热岛黄金海岸区域等供水管线升级改造的设计工作及概算编制、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并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批。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5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5月14日 |
填报人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5月11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1%;本项目最后审定拨付的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