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金寨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金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ppp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备案编号:JZZB-GC-20160301),并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在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金寨县招投标中心)如期举行了谈判评审会议,共有3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活动。
经谈判小组认真、仔细评审谈判后形成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5日项目实施机构金寨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金寨县环境保护局与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谈判备忘录。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金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ppp项目
2、项目编号:SP2016-05-0498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公告日期: 2016年4月20日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15时00分
6、谈判时间:2016年4月29日15时00分
7、谈判备忘录签定时间:2016年5月5日
二、成交结果:
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周钧(法律专家)、李立胜(谈判小组组长,财务专家)、芮少亮、雷庆标、李君
公示期:自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0日。
参加谈判的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