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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太平街排水(丽水佳园-曙光路)工程施工拟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5-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210301201512031992

  工程名称: 太平街排水(丽水佳园-曙光路)工程

  建设单位: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

  建设地点: 鞍山市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太平街排水(丽水佳园-曙光路)工程

  拟中标单位: 鞍山市排水事业总公司

  中标价: 5187818.8200 元

  暂估价:0.00

  暂列金额:0.00

  中标范围和内容: 城市道路;

  项目负责人: 李博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鞍山市排水事业总公司 李博 5187818.82

  第二名 鞍山市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 刘婷婷 5254410.19

  第三名 沈阳市排水公司 苏禄威 5270326.79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18日

  填报单位: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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