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210301201512031992
工程名称: 太平街排水(丽水佳园-曙光路)工程
建设单位: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
建设地点: 鞍山市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太平街排水(丽水佳园-曙光路)工程
拟中标单位: 鞍山市排水事业总公司
中标价: 5187818.8200 元
暂估价:0.00
暂列金额:0.00
中标范围和内容: 城市道路;
项目负责人: 李博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鞍山市排水事业总公司 李博 5187818.82
第二名 鞍山市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 刘婷婷 5254410.19
第三名 沈阳市排水公司 苏禄威 5270326.79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18日
填报单位: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