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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第八水厂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五标段(二次)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6-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安阳市第八水厂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五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

S2016QT026-1

招标人

安阳水务集团公司第八水厂筹建处

联系方式

13569031321

招标代理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633822108

公示时间

2016 年 6 月 01 日至 6 月 03 日

中标时间

2016 年 5 月 30 日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工 期

53 日历天

建设地点

安阳市安南高速以南,京广铁路以西,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安康大道西延线以北

中标范围

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工程

中标价

4733381.00 元

公示媒体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 ( 元 )

报价得分 ( 分 )

商务得分 ( 分 )

其他得分 ( 分 )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正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733381.00

54.32

12.00

28.00

94.32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恒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4616128.57

52.85

11.50

22.50

86.85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670000.00

54.00

12.50

17.50

84.00

3

  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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