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房山区水务局的委托,就房山区水务局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及评价政府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SCG2016【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SCG2016【01】
项目名称:房山区水务局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及评价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佟喜华
联系方式:6936132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房山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8036592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9361327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SCG2016[0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9日
成交日期:2016年06月02日
总成交金额: 186.009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房山区水质检测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水碾屯村
1860094元人民币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洋 周小芳 赵磊光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磋商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主要是对全区322个村的438个村级供水站及15个集中供水厂进行水质监测。
1、目的
保障全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及时掌握供水水质状况,避免出现重大饮用水污染事故。
2、检测范围
项目位于房山区境内,涉及房山区霞云岭乡、十渡镇、蒲洼乡、河北镇、长沟镇、大石窝镇、琉璃河镇、良乡镇、周口店镇、石楼镇、城关街道、西潞街道、窦店镇、张坊镇、青龙湖镇、佛子庄乡、 大安山乡、史家营乡、南窖乡、韩村河镇、长阳镇、拱辰街道及阎村镇等 22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
3、检测内容
(1)主要检测内容
检测内容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参照北京市水质检测项目,并结合我区农村地区水质检测经验确定,共计35项,包括水质常规指标、消毒剂常规指标及1项非常规指标:
1)水质常规指标
①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
②毒理指标:砷、铬、镉、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溴酸盐(使用臭氧消毒时)、甲醛(使用臭氧消毒时);③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铁、锰、铝、铜、锌、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
2)消毒剂指标:氯气及游离氯制剂、臭氧和二氧化氯,检测项目根据消毒方式确定。
3)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
(2)工作内容:
1)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包括水样采集、保存和水质检验。水样采集、保存和水质检验方法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2)每年对房山区438个村级供水站及15个集中供水厂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检测分常规检测及应急检测。常规检测为每个取样地点每年2样次,共计906样次,应急监测为不定期检测,每年共计100个样次,年度水质检测样次总计1006样次。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