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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西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6-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北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投资额(万元)

18211.11

18300.55

16889.51

设计费(万元)

344.95

344.95

344.95

勘察费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测量费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勘察设计周期

本工程总设计工期为 80 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如下: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本工程总设计工期为 80 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如下: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本工程总设计工期为 80 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如下: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项目设计负责人

莫孝翠

周希安

徐昊旻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学斌、廖琴仙、杨青、刘宏琦、万强、何东光、谢泽云、李义山、朱蕾。

  四、公示时间: 2016年 6 月 6 日至 2016年 6 月 8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林工 联系人: 小郑

  联系电话:13779964497 联系电话:15359232507

  联系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05号锦厦科技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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