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期: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16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茶园新区供水管网二期工程鹿角组团北区供水加压泵站厂外高压用电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4166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东部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联 系 电 话 |
023-624546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5696968828 | |||||||
重庆市茶园新区供水管网二期工程鹿角组团北区供水加压泵站厂外高压用电工程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民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宏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晶太水利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拟中标人 |
四川民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万元) |
142.815162 | ||||||
工商注册号 |
915100000521969737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电 话 |
023-66221670 | ||||||
招标人:重庆市东部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6月1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6月14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