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平舆县清河社区棚户区改造外联给水管道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 套管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GC-G-010
三、招标单位: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清河社区给水管道外联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管道800米;(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
七、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垄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06913.44元,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注册建造师:朱文丽。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11127.71元,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注册建造师:高国强。
第三中标候选人:正阳县恒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12203.96元,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注册建造师:张全喜。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光大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21873.00元,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注册建造师:常锡平。
第二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通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22005.75元,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注册建造师:张松云。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22964.46元,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注册建造师:秦珮。
八、以上结果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本次评标结果公示的法定时间内按照程序进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符合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十条之规定,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诉材料,若授权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诉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亲自(出具身份证原件)递交投诉资料,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受委托投诉的必须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对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映等,招标人、代理机构和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九、/
十、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5000026
招 标 人: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甘先生 电话:18039657166
代理机构: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话:1383963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