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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减量技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第三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6-6-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狮岭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减量技术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三次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审查结果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主)广东协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西华信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王建光 合格
2 (主)深圳市深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张标 不合格 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3.2.1下划线部分部分及第二章3.1条,不通过预审资格。
3 (主)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叶德超 合格
4 (主)广东耀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北京中色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冯炳金 合格
5 (主)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成)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科建禹环保有限公司,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罗振 合格
6 (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同臣环保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朱早孙 合格
7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郑启年 合格

公示时间从2016年06月28日00时00分至2016年06月30日23时59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各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1408273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6808902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南路新街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6897092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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