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主)广东协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西华信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王建光 | 合格 | |
2 | (主)深圳市深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 张标 | 不合格 | 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3.2.1下划线部分部分及第二章3.1条,不通过预审资格。 |
3 | (主)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叶德超 | 合格 | |
4 | (主)广东耀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北京中色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冯炳金 | 合格 | |
5 | (主)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成)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科建禹环保有限公司,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罗振 | 合格 | |
6 | (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同臣环保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朱早孙 | 合格 | |
7 |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郑启年 | 合格 |
公示时间从2016年06月28日00时00分至2016年06月30日23时59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各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各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曾工 | 联系电话:020-81408273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电话:020-36808902 |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南路新街 |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020-36897092 | |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8日
2016年06月28日